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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及 2027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

甲類科目﹝高中科目﹞

特殊需要考生的特別考試安排

申請指引

1. 引言

1.1 報考 香 港中 學 文憑 考試( 文憑 試 )而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考 生( 例 如 殘 障 考 生 ),

可 於 考 試 前 向 考 評 局 申 請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( 例 如 : 於 特 別 試 場 應 考 、 延 長 作

答時 間、短 暫休 息、點字 / 放大 試 卷等 )或 豁免 應 考 某 科 分 部 / 部 分 試 題 。

考生若需 要 特 別 輔 助 器 材 , 例 如 : 閉 路 電 視 放 大 器 、 電 腦 , 學 校 或考生 須

提供這些器材。 若 考 生 要 求 的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有 違 評 核 原 則 , 有 關 申 請 / 要

求將不 獲 接納 。

1.2 考生若獲豁免應考某科 分部/ 部 分 試 題 , 該 分部/ 部 分 的 成 績 將 根 據 其 已

應考的其他分部/部分的成績予以 評 估 。 有 關 考 生 之 證 書 將 附有適當註

明 , 列出獲豁免 的 分 部 , 惟 考 生 獲 豁 免 應 考 之 原 因 及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的 詳 情

不 會 列於 證書 上 。

2.所有 有關 口 試的 嚴 重逾 期申 請 或更 改、新 增的 特 別考 試 安 

排申請 須 於 一 般 試 場 口 試 開 始 前 最 少 10個工作天遞

交,否 則其 逾 期申 請或 更 改特 別 考試 安排 的 要求 將不

獲 接納 。

在 2026年 1月 31日 後 提 出 於 筆 試 取 消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的

要求 將不 獲 處 理( 適用 於 應考 2026年 香港 中 學文 憑 考

試的 考 生)

3. 考生遞交申請及考評局處理申請時間

時 間 : 

遞交申請 日 期:

2025 年 9 月 4 日

(中 午 12 時 起)至 

9 月 24 日

申请程序 

1. 學校考生 須經學 校 遞交 申 請。 於 2025/26 學 年就 讀 中五 

[即應考 2027 年 文 憑試 ]或 於 2025/26 學 年 就讀 中 六並 應

考 2026 年 文憑 試 而未 曾 遞交 特 別考 試安 排 申請 的 特殊 需

要考 生,如希 望 獲 特別 考 試安 排,必 須 於 截 止日 期 前 遞 交

申請 。於 2025/ 26 學年 就 讀中 五 的 考生 , 倘若 其 殘障 情

況並 不 穩定 , 則可 在 參 加 考試的學年 才遞 交 申請 。

2. 應考 文 憑試 的自 修 生 如希 望獲 特 別 考 試安 排,亦 必 須於 同

一期 間 遞交 申 請。

3. 申請 日 期

考生 申 請連 同 證明 文件 [證 明文 件 的要 求,詳 見本 指 引 第 5

項]必須 在 2025 年 9 月 4 日 至 9 月 24 日 期間 遞交 至 本 局

辦理。由 於 學校 處 理申 請 需時,欲 遞 交申 請 的考 生 /家 長

應盡 早 通知 學 校辦 理 。逾期的申請將不獲處理。

4. 遞交 申 請注 意 事項

於遞 交 申請 時 ,學 校及 考 生應 留 意以 下事 項 :

(i) 「考生及家 長 同意 書」

校方須在取得考生及其家長的同意下方可為考生遞

交特 別 考試 安 排申 請及 證 明文 件;考 生 及其 家 長須 簽

署同 意 書( 見附 件 6)。

(ii) 「特 別 考試 安 排網 上服 務 」

校方 / 自修 生 須於 香港 中 學文 憑 考試 之「 特別 考 試安

排 網 上 服 務 」 遞 交 申 請  

(iii) 證明 文 件

證明 文 件的 掃 描本 應透 過 「特 別 考試 安排 網 上服 務」

遞交。有 關學 校 處 理考 生 的證 明 文件 的指 引,可參 閱

附 件 9(只 提 供英 文 版本 )。

5. 考 評 局 收 到 申 請 後 , 會 發 出 自 動 回 覆 電 郵 予 學 校 及 自 修

生,確認 收 訖有 關 申請。考 評 局職 員 會按 既 定程 序 處理 已

提供 所 需證 明 文件 的申 請,如 有需 要,會聯 絡 校方 / 自修

生作 跟 進。

6. 如考生不能提交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資料/理據不足

夠, 其 申請 將不 獲 處理 。

7. 倘若 2026 年 文 憑試 考生 於 申請 截 止日 期後 因 特殊 情 況需

要特 別 考試 安 排,考 生須 即 時 遞交 申 請 及相 關 證明 文 件予

考評 局 作個 別 考慮。考生 須 於 筆試及一般試場口 試 開始 前

最 少 10 個工作天 遞交申 請 及相 關 證明 文件 , 否則 其 逾期

申請 或 更改 特 別考 試安 排 的要 求 將不 獲 處理。任 何 於 2026

年 1 月 9 日 後提 出因 學校 及 /或 考 生疏 忽而 遞 交的 逾 期申

請 或 更 改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的 要 求 將 不 獲 處 理 , 任 何 於 2026

年 1 月 31 日 後提出於筆 試 取消 特 別考 試安 排 的要 求 將 不

獲 處理(適 用 於應 考 2026 年 香港 中 學 文憑 考 試的 考 生)。

8. 如因 意 外或 緊 急病 況需 要 特別 考 試安 排,考 生須 於 該 科 筆

試 考 試 日 起 計最 少 10 個工作天前 遞交 申請 及 相關 證 明文

件,否 則 其申 請 將 不 獲 處理。若有 關 考生 不 能應 考,可 於

考試日後起計 21 曆日內 以書 面提 出 申 請特 別 考慮 相 關卷

別/ 科 目成 績(如 適用 ),並 附有 證 明文 件。學 校 考生 須

經學 校 申請 。

時間:2025 年 12 月下旬

至 2026 年 1 月 5

申请程序:所 有 申 請 經 由 特 殊 需 要 考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或 學 障 考 生 事 務 委

員 會 考 慮。考評局 將透 過 上述「 特 別 考試 安 排網 上 服務 」通

知有 關 申請 結 果 。

( 註:本 局 不 會 郵寄 申請結果予學 校/ 考 生,除 非 有 關要 求

於 遞 交 特 別 考試 安排 申 請 時 註 明。 )

時間:2026 年 1 月 6 日 

申请程序:倘若 學 校及 / 或考 生尚 未 經「特 別 考 試安 排 網上 服 務 」收到 

有關 申 請結 果 ,應 即時 聯 絡考 評 局

時間:申請結果發出後

4 星期內

申请程序:倘若 考 生不 滿 意申 請結 果,可 於通 知 書發 出 日期 起 計 4 星期

內提 出 覆核 申 請。覆核 申 請必 須 以書 面提 出,並附 有 新 的理

據及 / 或證 明 文件 。

时间:2026 年 2 月下 旬

至 3 月 上旬

申请程序:覆 核 申 請 由 獨立 的「 特 殊 需 要 考生 事務 上 訴 委 員 會」 處理 。

考生 將於 2026 年 2 月下 旬至 3 月 上 旬接 獲 書面 通 知覆 核結

果。

4. 證明文件 

考生 遞 交申 請 時須 連同 由 醫院 管 理局、衞生 署、教育 局 或註 冊 醫生、專業人

士( 例 如:聽 力學 家、言 語 治 療 師 或 心 理 學 家 等 )簽 發 的 診 斷 / 評 估 報 告 ,

有 效 期 須 覆 蓋 整 個 考 試 時 段 *。 有 關 診 斷 / 評 估 報 告 , 須 證 明 考 生 有 特 殊 需

要 及 列 明 考 生 需 要 的 特 別 考 試 安 排 ( 如 適 用 )。 如 考 生 不 能 提 交 證 明 文 件 或

所提供的資料/ 理據 不 足 夠,其 申 請將 不 獲 處 理。若考生有明顯及 永 久性 殘

疾( 如 全失 明 、色 覺辨 認 障礙 ) ,則 可遞 交 以往 的 診斷 /評 估 報告 。

* 以 考 試年 度 的 1 月 1 日 計算(因 意 外或 緊 急病 況 提出 的申 請 除外 )。例

如有 特 殊學 習 障礙 的考 生 申 請 2026 年文 憑 試的 特 別考 試安 排 ,便 應 遞

交於考試前 4 年內(即 2022 年 1 月 1 日或 以 後)簽 發的 心理 評 估 報 告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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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ddhdhd

2026-4-2 21:10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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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4-2 21: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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